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税务司法理论与实践”于12月25日在中国武汉举行,本次高端论坛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承办。公司研究生李学荣积极投稿论文并被大会录用,赴中南民族大学参加论坛。本次高端论坛针对本年度重大税务司法案例分别进行案例研讨与主题发言。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郝昭成,国家法官学院副经理、研究院李晓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经理、教授张世君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等多为博士,各地税务局、律师事务所、税务事务所的100余名专家学者线上线下同步参加会议。
12月25日上午举行了论坛的开幕仪式以及主题发言,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段晓红就各位业内专家学者参会,以及就举办此次会议表示感谢。随后,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郝昭成,国家法官学院副经理、研究院李晓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经理、教授张世君出席并致辞。在致辞中,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提到,税收法治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需要各界持续共同努力推进,需要强化税收司法保障,完善涉税司法解释,明晰司法裁判标准等。改革要求的实现,需要理论和实践的有机互动和交流,相关研究尤其要深入税务司法实践中去。
开幕式后,论坛就典型个案(浙江广鸿案)进行研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施正文,兰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史政保,国家税务总局三明市税务局池生清,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林楠,德恒律师事务所税法服务与研究中心秘书长易明分别从自身的见解对浙江广鸿案给出不同的说明,但都就主观故意是否是偷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这一争议焦点给出大致统一的总结,主观故意是偷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纳税人要不断加强相关材料作证的意识,避免争端的出现。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熊伟教授作为典型个案研讨的总评人给出评价,浙江广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这一案例向业内传达出法律条款的适用性以及认定的依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案件对象进行裁决,实践与理论的争议还需要不断进行明晰。
之后,分别在上午以及下午就“增值税税法实务问题”、“资本市场税务问题”、“破产程序的税法问题”举行了分组的主题发言。公司研究生李学荣在“增值税税法实务问题”主题下进行论文汇报,论文题目为“增值税的罪与罚-以S集团财务虚开案为例”,由专家点评并针对不足之处给出了建议和意见。公司此次参会研究生表示在本次高端论坛中看到了诸多国内优秀专家以及学者的精彩演讲与汇报,深深体会到国内浓厚的学术氛围。参加此次论坛,让他意识到自身的不足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在之后的硕士研究生阶段更需要不断拓宽自己的学习层面与范围,以便能够在日后的学习与探索中取得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