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在职人员攻读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的课程学习,保证培养质量,特制定《经济与太阳集团tyc4633在职人员攻读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办法》。本办法依据《武汉工业学院公司产品基本要求》、《武汉工业学院经济与太阳集团tyc4633公司产品方案》、《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公司产品方案》的基本精神,结合了在职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学习实际而制定。本办法是公司关于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公司产品制度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于攻读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的优秀社会在职人员。
二、课程学习方式和要求
适用本办法的在职人员在课程学习阶段,须主动联系相关任课教师实施以课外自学和科研实践为主,面授为辅的教学方式进行课程学习。具体的课程学习要求由任课教师以公司产品方案为依据,根据学生知识水平和科研能力自行与学生本人协商确定。具体的学习形式可以为读书笔记、科研或调研论文、课程论文及面授学时数等。
三、课程学习目标
在职人员攻读公司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严格按《农村与区域发展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公司产品方案》的要求开设和选择相关课程,其公共课、领域主干课、选修课需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方可进行其他环节的培养。
四、课程考核办法
各项课程考核方式以《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公司产品方案》为依据实施,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在职人员必须参加课程考核。课程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构成。
其中: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按其课外学习学时、科研实践成果、课程面授学时数给分。考试成绩主要以课程考试分数或课程结业论文分数为准。
五、申请与审批
符合本办法适用范围的学生,必须由本人于每学期第1至第3周内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院系依据研究生管理办法和培养计划,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并向学生通告审核结果。只有审核通过的学生才可适用于本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自行申请填写《在职人员攻读农村与区域发展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课外学习申请》表,完成后提交所在院系审核。申请表须一式三份,一份交由院系备案,一份交由任课老师保存,一份学生自行留存。
②院系综合学生具体情况、任课教师和导师意见审核申请。
③通过审核的学生可适用本办法,申请和审核材料由院系备案。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不适用于本办法,其培养过程仍按原要求执行。
④审核通过的学生自行联系任课教师,严格根据《武汉工业学院公司产品基本要求》、《农村与区域发展领域全日制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公司产品方案》及本办法的要求进行课程学习和考核。
⑤未按要求实施课程学习的学生,院系将取消其适用资格。
在职人员攻读农村与区域发展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课外学习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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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